为加强学院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勤政廉洁为基本要求,通过院务公开,切实加强师生对我院各项工作的监督,使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科学、规范,推动依法治校的进程,为学校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建设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书记、副院长、系(副)主任、院工会主席、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科(室)等负责人参加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作用,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
三、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便于操作的原则;
(四)有利于调动职工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
四、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工作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等。
(二)领导班子的年度和任期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三)教职工职称评审及岗位评聘办法、规则、过程和结果等。
(四)上级对学院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和处分等。
(五)贵重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的购置计划,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运行情况,大型废旧仪器设备及大宗废旧物资的处理情况。
(六)单位办学经费、发展基金、专项经费和办公经费等各种收入的开支情况。
(七)学院绩效分配政策、评优评先等政策规定及办理结果。
(八)财务年度预算、执行和使用管理情况等。
(九)党员发展、研究生推免、交流生推荐、奖学金评定、助学金发放等与学生有关的需要公开的事项。
(十)教职工普遍关注的应当公开的其它事项。
五、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通过学院网络公开;
(二)以会议的形式公开;
(三)以公告栏的形式公开;
(四)以书面文件、文字形式公开。
六、院务公开的时间
院务公开的时间依据内容的时效性和师生关心的程度来决定。对于制度化的内容要常年公开,对于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对于热点性以及临时性工作应及时公开。
七、院务公开的监督
(一)学院党委要主动作为,配合院长严格审查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保证院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学院党政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尊重和维护教职工在学院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三)建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学院设立院务公开监督电话(0911-2650504)及院长信箱(zhangfuchun72@163.com),对院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及时做出答复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