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以下学科组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教研室推荐与个人述职相结合;
(二)学校量化考核与学科组评审推荐相结合;
(三)工作成果数量考核与工作业绩质量评价兼顾;
(四)教学与科研兼顾。
二、实施办法
学科组推荐评审最终得分按照量化考核与科研工作得分、学科组评审得分按相应权重计算总分数后,再加其他加分,成为推荐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上报校评审委员会。
(一)学校量化考核与科研工作分数(70分)
学校量化考核与科研工作满分为100分,分为六项,计分和占比如下:
1.任现职年限占10%,满分10分;
2.任现职来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占10%,满分10分;
3.教学工作之教学效果考核成绩占20%,满分20分;
4.教学工作之本科、研究生年均教学工作量20%,满分20分;
5.科研工作之学校量化结果占20%,满分20分;
6.科研工作之评委打分占20%,满分20分。
注:①量化考核与科研工作得分=各项量化考核分数总和×70%;
②第(1)—(5)项量化考核分数=(学校审核相应分数/该项最高分数)×该项满分;
③第(6)考核分数=(评委打分分数/该项评委打分最高分数)×该项满分。
(二)学科组评审(30分)
1.述职答辩:所有参评教师需进行述职答辩(每人限10分钟),学科组评委进行评分,分数个位必须是0或5,分数差值为5分。所得分数折合(10%)计入学科组评审推荐总分。
2.学科组评委投票:学科组评委根据参评教师参加学院日常活动的表现情况,对申报者进行评分,分数个位必须是0或5,分数差值为5分。所得分数折合(20%)计入学科组评审推荐总分。
3.学科组评审分数(总分30分)
(1)答辩得分,采取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取平均值后,再乘以10%为最后得分。
打分原则:完全根据答辩的情况,不考虑学校公示的量化考核情况,答辩时主要说明教学改革方面的情况,科研方向、创新点等。
(2)学科组评委投票评审得分,采取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取平均值后,再乘以20%为最后得分。
打分原则:不考虑学校公示的量化考核情况,完全根据参评教师参加学院日常活动的情况,如政治学习、学院活动、公益活动、是否兼职班主任、是否踊跃承担教学任务、教学资料上交、学院讲课比赛、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等学院各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等。
(三)其他加分
每参加一次评审,在总分上加0.5分,即参加评审第一年不加分,参加评审第二年在总分上加0.5分,参加评审第三年在总分上加1.0分,以此类推,最高加3.0分。
(四)有关说明
1.按学校有关规定学科组评委实行回避制度。
2.在学科组评委投票后由学科组秘书现场按照该办法中的计算规则计算好每个参评者的学科组评审得分和推荐总分。
3.如果同批次中出现总分相同的,由学科组评委就总分相同的参评者进行二次(或多次)投票,排出先后次序。
4.评审讲师、副教授的教师,累计参加3年评审者(期间达到参评条件者必须申报),下一年申报晋职时优先排序,一年仅限1个指标。出现多人优先排序时,再按综合得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