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体系,规范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加强课程教学的质量管理,科学评价教师教学工作,促进本科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校评估有关精神,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秉持“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围绕理念新起来、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课堂活起来、制度严起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体系的建立以提高和保证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方法,发挥目标导向、条件保障、激励约束等功能,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强“四新建设”,坚持教学质量保障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建立全校统筹联动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遵循全面性、多样性原则。对教学质量评价应贯穿本科教学全过程,以课堂教学为重点,涵盖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课程实训、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成绩评定等方面。建立“校内/校外”评价、“学生/教师”评价、“学院/系部”评价、“自我/同行”评价、“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2、学院本科教学持续改进工作遵循针对性、发展性原则。凡是在教学质量评价中发现的明显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予以重点督导,及时反馈,适时跟踪,形成“运行-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教学质量评价以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和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旨在实现教学相长,师生共同发展。
三、持续改进责任机构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院督导组、学生工作委员会、系、教学办公室。
(二)组织体系
1、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教学副院长牵头负责,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院督导组、学生工作委员会、系、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学院建立常态反馈途径,通过学生信息员、学生评教、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督导组监控、领导干部听课等途径获取教学实时状况,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体系。
3、学院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院督导组、学生工作委员会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等本科教学相关事项把关。院督导组对学院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校督导组和学院交办的其它教学督导任务,充分发挥督查功能。学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本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具体推进学风建设工作。
四、评价形式及内容
(一)评价形式
评价主要形式:听课、检查、学生评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会评等。
(二)评价内容
1、师德师风评价 主要包括教师在执教生涯中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言行规范、仁爱之心、遵章守纪和社会责任感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专业建设评价 主要包括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情况,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以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等。
3、课程建设评价 主要包括对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课程思政、课程教师团队、课程资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课程建设制度、课程“两性一度”(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等方面的评价。
4、教师教学水平评价 主要包括对自主学习能力、教学理解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过程组织力、教学改革创新能力,课程思政驾驭力、智慧教学掌控力、教学效果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
5、学生学习成效评价 主要包括学生道德修养、学习态度、课堂纪律、考风考纪以及学风、班风、室风等方面的评价。
6、教学运行效果及评价:主要包括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等,评价主要包括开学前教学准备、日常教学检查、专项检查(评估)、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督导评教、师生座谈会、教师反思等方面的评价。
五、主要评价举措
1、每学期中期,各系部对上学期试卷、课程设计、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学生资料复查,学院组织督导组检查,确保资料齐全、成绩评定准确无误。
2、学院根据学校在每个自然班设的教学信息员,不定期收集、反映教师教学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全体信息员座谈会,收集广大学生对教学过程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并反馈改进。
3、配合学校做好每学期定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引导学生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独立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逐步建立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对毕业生就业质量开展跟踪调查,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意见和建议。
5、督导组对全院教学运行、教学改革、教风学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组织定期专项检查、不定期听课检查并进行通报,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10次。
6、学院党政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教学质量的调研与评价工作,院领导系主任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4次,教师之间相互听课不少于2次,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7、根据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数据,学院每学年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从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教学改革、日常教学规范等方面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数据纳入教学骨干考核指标。
六、持续改进
1、建立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系部(教研室)、课程组、学生工作委员会构成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体系。
学院逐步完善和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及持续改进工作,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办学条件、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大纲等进行审核,对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情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过程和效果予以跟踪、再次评价,形成闭环。
各系部(教研室)应对专业课程持续改进情况给予跟踪和评价,同时组织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涉及的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进行定期改进。
课程组在教学过程中要针对质量评价信息、课程目标达成等情况对教学方式方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等适时改进。
学生工作委员负责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学习表现、对心理健康全面排查,并针对专业、班级考风学风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具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积极开展经验总结,不断提高学风建设效果。
2、对于教学评价中较为突出的教师教学质量问题,相关课程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应和教师本人共同制定教学能力改进方案,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对改进后仍无明显成效的,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学院可考虑暂停其相应的教学任务。
3、对于教学评价中反映出的学生学风问题,由学院领导班子和学生工作成员共同制定和实施学风改进计划,并对改进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4、对于教学检查中反映出的教学管理和服务问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应职能部门,并对其改进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5、对不定期收到反馈的教学信息要及时核查、处理、答复,并在后续工作中加以改进,改进过程及效果要有跟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