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制定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富春 常胜伟
督 查:肖金学
副组长:杨能勋
成 员:白宗文 李建新 杨延宁 张玉强 王伟国 何智慧
秘 书:陈娇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办,负责组织开展推免生遴选的日常工作。
二、推免对象和名额分配
根据有关文件和学院的专业设置及要求,确定本次推荐的对象为我院2024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
名额分配:共计4人,专业范围为“物理学”本科专业。
2.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名额分配:共计7人:
专业名称 | 推荐人数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物理学 | 1 |
通信工程 | 1 |
自动化 | 1 |
三、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学年课程正考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正考无不及格科目,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联合培养学生按照两校已修读课程(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平均成绩排名,赴国(境)外交流学生按照在校期间已修读课程(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平均成绩排名。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养。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
(1)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前三学年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
(3)在外校借读学生。
8.物理学专业“硕师计划”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学年课程正考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正考无不及格课程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以上条件若推免名额不足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0分及以上,凡放宽条件进入参与推免资格的,只参与空缺名额参加选拔性测试资格。
(3)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4)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优先考虑,热爱教育事业。
(5)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遴选程序
1.根据教务处每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发展需求,突出改革导向,积极支持卓越人才培养等重点改革项目,确定当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
2.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在第七学期开学初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成果和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向学生公布。
4.学院分专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已修课程平均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综合素质奖励分和德育考评分得出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五、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已修课程平均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70%+综合素质奖励分×25%+平时表现分×5%。
1.已修课程平均成绩为:课程考试成绩之和/已修课程门数。
2.综合素质奖励分主要考察学生在学科竞赛获奖、大创项目立项、"互联网+"大赛、发表学术论文(作品)及各种获奖(校级及其以上)方面的情况。此项基础分为70分,能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大创项目、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类活动,可获得70分的基础分。总分为基础分与各项得分累计之和,最后得分=计算得分/最高得分×100。
3.平时表现分主要参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每年最后得分,按在校各年得分的平均值计算,此项总分不超过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