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教学(物理)
(045105)
一、专业领域简介
延安大学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于2009年开始招生,本专业通过物理学教育理论的学习以及论文的撰写,使理论联系实际,在提高物理学教育理论修养的同时,增强物理教育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逐步提高物理学教育的科研水平,使之成为中学物理教育的骨干,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物理教师和管理工作以适应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教育学校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本专业方向拥有较强的师资队伍,近年来主持全国级科研项目2项,承担、参与并完成地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和教改课题多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6部、获地厅级以上科研奖和教学成果奖4项。现有专职导师9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5人,校外导师10余人,均为陕西省重点中学的高级教师,具有丰富的物理实践教学研究经验。本专业方向主要的研究特色包括基础教育物理课程与教学的实践研究、中学物理实验研究、物理教师教育研究、科学教育研究等。
同时,延安市多所省级重点和示范中学为本专业方向的合作单位,能够为本专业方向研究生培养提供充足的实习场所和实践机会。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延安精神特质、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物理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物理学知识结构和扎实的物理学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物理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主要研究方向
学科教学(物理)不区分方向。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
五、学分要求
总学分 | 课程学习 | 专业实践环节 | 体育教育环节 | 美育教育环节 | 劳动教育环节 |
≥40 | ≥29 | ≥8 | 1 | 1 | 1 |
六、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
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课程1学分为18学时。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学 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方式 (考试/考查) | 开课学院 | 备注 |
公共课(5学分) | 1071911 | 英语1 | 36 | 2 | 1 | 考试 | 外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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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913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 | 1 | 考试 | 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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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914 | 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与延安精神 | 18 | 1 | 1 | 考试 | 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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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8学分) | 04510001 | 教育原理 | 36 | 2 | 1 | 考试 | 教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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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002 | 课程与教学论 | 36 | 2 | 1 | 考试 | 教科院 |
04510003 | 教育研究方法 | 36 | 2 | 1 | 考试 | 教科院 |
04510004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36 | 2 | 1 | 考试 | 教科院 |
专业必修课(10学分) | 04510501 | 物理课程与教材研究 | 36 | 2 | 2 | 考试 | 物电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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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502 | 物理教学设计与实施 | 36 | 2 | 2 | 考试 | 物电学院 |
04510503 | 物理学史专题研究 | 36 | 2 | 2 | 考试 | 物电学院 |
04510504 | 物理教育统计与评价 | 36 | 2 | 2 | 考试 | 物电学院 |
04510505 | 科学教育研究方法专题与案例 | 36 | 2 | 1 | 考试 | 物电学院 |
选修课(6学分) | 04510506 | 中学物理教育研究前沿讲座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至少选修6学分课程 |
04510507 | 中学物理实验教学研究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04510508 | 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04510509 | 普通物理专题选讲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04510510 | 物理教育文献检索与论文选读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04510511 | 当代物理与技术前沿专题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04510512 | 物理实验设计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04510513 | 物理学习心理学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04510514 | 信息技术在中学物理教学中的应用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04510515 | 著名中学物理教师教学经验研究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04510516 | 物理学科课堂管理研究 | 36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补修本科课程 |
| 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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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师范类 (随本科生或中国大学慕课平台学习) |
| 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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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教育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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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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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物理教学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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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专业(随本科生或中国大学慕课平台学习,任选两门) |
| 物理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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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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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课(8学分) | 1071909 | 教育见习 |
| 1 | 1-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校内实训 |
| 2 | 2 | 考查 | 物电学院 |
教育实习 |
| 4 | 3 | 考查 | 物电学院 |
研习 |
| 1 | 1-3 | 考查 | 物电学院 |
体美劳教育(3学分) | 1071918 | 体育教育环节 | 18 | 1 | 1-4 | 考查 | 物电学院 |
美育教育环节 | 18 | 1 | 1-4 | 考查 | 物电学院 |
劳动教育环节 | 18 | 1 | 1-4 | 考查 | 物电学院 |
说明: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4门教师教育课程,不计学分。师范类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七、专业实践
1. 专业实践(共8学分)
根据教指委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教育硕士专业实践包括四个阶段,分别为见习、校内实训、实习和研习。
见习(1学分):一般安排在第1-2学期。包括一般性参观、听课(4节)、听公开课(2节)、参加教研活动(1次)、参加主题班会(1次)、参加专题报告和讲座(2次),旨在让本专业学生熟悉专业实践单位正常教研活动,便于下一阶段参与其日常教学活动。
校内实训(2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包括教育硕士基本功训考、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教师教育讲堂系列专题报告会,撰写1份不少于1000字的教师教育讲堂报告心得体会以及录制15分钟以上课程1节,旨在强化本专业学生教学能力,在进入专业实践基地前熟悉课程内容,解决自身教学技能存在的问题。
实习(4学分):安排在第三学期,在实习基地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教学实践。包括实习动员、听课(每周4节)、撰写教案并试讲、独立授新课(6节)并讲评(2次)、辅导作业及批改试卷、参加教研活动、参加学生综合活动、参与集体及个别学生教育工作、搜集课程相关案例、独立组织班级集体活动(2次),实习阶段旨在培养本专业学生全面参与教学实践能力,尤其是教学技能之外的实习单位日常活动, 对促进本专业学生认识工作性质、提高工作觉悟、培养工作热情,有着重要的桥梁衔接作用。
研习(1学分):安排在整个专业实践环节中,并在实习结束后撰写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旨在记录见习、实训、实习过程中的个人见解、思考、反思,寻找差距,弥补不足。
2. 体育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填写登记表,每学年至少10次,由学院负责记录考核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3. 美育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有关音乐、美术、书法、文学、艺术等活动,填写登记表,每学年至少10次,由学院负责记录考核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4. 劳动教育(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各种劳动或接受劳动技能教育,填写登记表,每学年至少10次,由学院负责记录考核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八、学位论文环节
1. 中期考核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修完学位课程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审核以及导师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最终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给出综合评定意见。根据中期考核评定意见,决定研究生是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中期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应在第二学期末完成。
2. 开题报告及答辩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以后,进入论文开题阶段。本学科学位点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的要求及进行开题报告的方式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答辩通过后至少一年,硕士生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物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要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一定的理论意义。。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由导师组共同把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关,组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会。
(2) 导师将采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指导学位论文的全过程。指导教师将对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质量承担指导责任。论文必须严格符合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质量标准。
(3)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严格答辩程序,尊重学术规范,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其中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4) 申请学位前应提交学院所认可的省级基础教育类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延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或提交字数不低于8000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研究报告1篇、或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项目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包括互联网+、大创项目等)1项。
(5) 研究生在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延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